发布时间:2019-02-16 11:32:21来源:弘新小编浏览: 次
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中任意一个专业的考试并合格,即可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该专业类别的资格证书。
1类条件 |
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
2类条件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
3类条件 |
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布的《中国银行业从业资格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注:《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特指2013年之前(含)考试合格并取得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2014年之后颁发的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免考范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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