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5 14:48:27来源:网络浏览: 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据此,建造师可以受聘在施工单位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或具有多项上述资质的单位执业。但是,如果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其所受聘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而不能是仅具有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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