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 报考指南 准考证 资格认定 证书领取 政策法规 普通话
试题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章节练习 每日一练
综合
网校课程 在线直播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类 > 教师资格 > 政策法规 > 正文

社会音乐教师水平等级证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使用

发布时间:2019-02-22 14:27:10来源:弘新教育浏览: 次

  问题:近段时间广西在整顿校外艺术培训中心,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不能执业上岗,因此相对应出现很多的社会音乐教师水平等级认证的培训,包括中央音乐学院和中国音乐学院都有这样的培训,培训通过发盖有他们学校公章的所谓社会音乐教师资格证,并声称这些教师资格证是教育部承认的,请问是否有此事?

  答复:《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备考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