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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2-21 14:56:45来源:弘新教育浏览: 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我市作为全国首批信用示范市建设的成效,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厦门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厦门市统计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夯实统计信用建设基础

  (一)完善信用工作机制。更新市级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职责明确到具体领导、具体处室;制定年度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建设重点和完成时限;加强统计诚信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统计信用建设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定关于加强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统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三)完善平台建设和“双公示”工作。联动推进“双随机”与“信用建设”,促进统计信用信息共享;梳理本单位统计信用信息目录,并及时将统计信用信息推送到信用厦门平台,切实及时做好“双公示”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力量。调整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通过统计执法骨干培训、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二、创新统计信用建设举措

  根据市信用办关于联合奖惩事项清单的统一部署,研究构建关于我市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建立统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奖惩范围、目录、对象及措施,努力促进统计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及在商务领域的使用;加强统计信用监测,完善规模以上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信用监测制度,对虚报瞒报、数据恶意造假等失信行为予以追责惩戒;加强失信专项治理,研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治理方案,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监督回访,确保其落实整改,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三、加大统计诚信宣传教育

  一方面,挖掘和树立统计诚信典型。二季度前计划通过主流媒体、广告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信用主题宣传;下半年将结合统计法治宣传日,开展诚信统计进社区、进街道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统计诚信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开设微博微信、在线学习、利用“互联网+”开展有奖普法竞赛或测试活动等方式,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

  另一方面,加强统计违法违纪通报,发挥“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的违法曝光度,加快建立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针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联合惩戒制度,推进统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真实统计光荣、统计弄虚作假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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